山东国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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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905万元
项目编号:JRZC260061 保证金: 905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挂牌起止日期:2026-05-09至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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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RZC26006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山东国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债权 转让底价 905万元
挂牌日期 2026-05-09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备案单位
债权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5-09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截至基准日 2026年4月3日,债权本金余额8981058.47元,利息 1051278.74元,其他债权56377元,债权合计10088714.21元(具体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抵押物为债务人位于历下区花园路290号华夏福地花园3号楼1-404(面积73.71㎡)、历下区花园路290号华夏福地花园3号楼1-301(面积676.76㎡)、历下区花园路290号华夏福地花园3号楼1-202(面积676.76㎡)房产抵押,同时由武学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贺纯子(武学刚妻子)、山东绿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学刚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2、债务人及保证人情况:山东国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山东绿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学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尚未结案,贺纯子目前失联。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费用、债权转让价款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前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债权转让价款。在确定受让方缴纳完毕交易费用、债权转让价款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齐鲁银行信贷资金购买不良债权,必须以自有资金购买。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1‰收取,最低收取1000元。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资格符合规定,且与债务人、保证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90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
法定代表人 刘冬晖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柴经理 看货联系电话 15562540625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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