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以南凤凰小区,7#1-102--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24处房产3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93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0.5892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SWZC260393016 | 保证金: 0.0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5-11至2026-05-22 |
| 数量: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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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393016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1003 |
| 标的名称 | 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以南凤凰小区,7#1-102--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24处房产3年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0.5892万元/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5-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22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12 |
| 评估结果(万元) | 0.5892 | 备案单位 | |
| 地址 | 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以南凤凰小区7号楼1单元102室 | 出租面积 | 88.42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3年 |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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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5-11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资产包含24宗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承租。不准改变房屋结构。 2、该房产所有权人为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挂牌价格为第一年租金,租金每年一付,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不递增;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3、该标的以第一年租金按评估价格挂牌,如最终成交价高于挂牌价,第一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执行。 4、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5、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鲁昊(资评)字(2026)第TA-04004号》。 7、以下7处资产(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住宅小区,7#1-402、7#1-502、12#1-202、12#1-402、12#2-101、12#3-102、济南市槐荫区段店馨苑小区,11#1-1101)在行使优先权的原承租方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原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原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视为放弃承租. 8、该7处资产(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住宅小区,7#1-402、7#1-502、12#1-202、12#1-402、12#2-101、12#3-102、济南市槐荫区段店馨苑小区,11#1-1101)目前原承租方合同租赁期至2026年6月30日,到期后如有新的承租方摘牌,原承租方在出租方的协助下,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房屋进行腾退。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确定为承租方后,应尽快与出租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采用《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租赁合同(式样)》(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对特殊约定事项,可以根据出租事项需要补充相应条款。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房租。首期第一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该房屋用途合法合规,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简单的装修需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规定,房屋日常零星维修由承租方自行维修,日常零星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破坏,自行承担租赁房屋使用中产生的易耗维修品以及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赔偿的完全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交易机构审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699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樊洪明 | 注册资本 | 3477.84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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