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峪金融商务中心4-1301办公房地产--专项资产房产资产包(SD2024年021批)
围观数:103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525.22万元 | |
项目编号:FMZC25006802 | 保证金: 10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10至2025-07-18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10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21 1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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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FMZC25006802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汉峪金融商务中心4-1301办公房地产--专项资产房产资产包(SD2024年021批) | 转让底价 | 525.2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7-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525.22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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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10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罚没资产,每个子标的可单独受让,挂牌价为子标的价格,非资产包价格。标的资产情况如下: (1)标的1:该资产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988号龙山花园住宅、车位及附属物。 住宅情况:该资产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988号龙山花园(龙山希思庄园)32号楼102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不动产单元号:370112112214GB01005F10070002;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住宅;面积:房屋建筑面积461.69㎡;所在层数:-1,1,2,3层;总层数:4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时间:2017年9月11日;使用期限:2014年6月17日起2084年6月16日止。 车位情况:该资产位于5号地库-123、-124停车位,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不动产单元号:370112112214GB01005F10040023、370112112214GB01005F10040024;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停车位;面积:房屋建筑面积41.25㎡、房屋建筑面积41.25㎡;所在层数:-1层;总层数:1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时间:2017年9月11日;使用期限:2014年6月17日起2084年6月16日止。 附属物情况:室内附属物共计19项,包含水池、假山、石榴树、柿子树、木制凉亭、玻璃隔墙、木制走廊、过滤设备、软水机等。 (2)标的2:该标的为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二区4号楼1301办公房地产。该资产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不动产单元号:370112055202GB00145F10030041;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商业商务/办公;面积:房屋建筑面积552.05㎡;所在层数:13层;总层数:24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时间:2014年12月15日;使用期限:2013年4月22日起2053年4月21日止。 其他情况详见:鲁成(2024)估字A152号评估报告。 2、标的展示:支持看样,展示时间为挂牌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不现场看样视为对标的实际状况的认可。 3、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委托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抵押、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交易过程中,若意向受让方发生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无故不推进交易、放弃受让或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等违约行为,山东产权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规定,采取扣除保证金、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处理办法。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该项目《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房屋所在地主管部门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限购政策要求,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仍参与竞买的,委托方将不予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标的物过户及办理手续、时间等专业性问题自行向房产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委托方可协助办理过户事宜,但委托方及本中心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受让方需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无需委托方向其提供标的销售发票,标的交易和权属变更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原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供暖等及其他未明确的费用、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受让方自行核实并承担,税、费等相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交割;如公告及评估报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交割时现场实物为准,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标的权属登记以外部分存在纠纷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5%交纳。 9、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签署并提交《资产受让承诺书》(签字、摁手印),《资产受让承诺书》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前置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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